1998年2月1日 明報
恭喜:你「獲獎」了
(本報記者張文慈報導) 中僑互助會主席樂美森昨天在獲省府任命為御用大律師後表示,這不僅對他本人是項榮譽,也是對中僑和華裔社群多年努力的一種肯定。
兩周前,樂美森接到卑詩省律師公會電話,向他索取個人履歷表,說是要頒獎給他,未料,兩天前,他接到卑詩省律政廳長杜新志來電,恭喜他被任命為御用大律師。
樂美森說,御用大律師通常是由省律師公會提名推薦,再經省府批准任命。
他坦承,這次能夠獲此榮銜,和他為中僑服務近十八年有絕對關係,省府或者肯定他對社區有一定貢獻。
現年四十一歲的樂美森,初來加拿大時就讀中學十年級,隨後自卑詩大學取得商學和法律雙料學士,畢業後加入擁有百年歷史的Bull Housser & Tupper律師行工作,九零年起才獨自開律師行執業,專長為處理非訟性質的商務案件。
自八零年加入中僑後,樂美森曾從義工做起,近四年來連續獲選為主席,為大溫華裔貢獻心力。前陣子,他更大聲疾呼要求聯邦移民部正視對中港台移民申請不公的問題,獲得社區熱烈迴響。
樂美森說,在他以前,好像已有一位華裔被任命為御用大律師,目前已轉任法官。無論如何,他都會珍惜這項榮譽,全力為華裔和社區作出貢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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