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2年6月12日 星島日報
中國等地移民僅獲放寬一分
(本報專訊)中僑互助會回應聯邦移民部的新修訂,指放寬計分法,並非對每個國家都公平,因為一增一減之下,中國或亞洲區國家人士只獲放寬一分。
中僑公共事務小組主席胡以鈞指出,以法語為標準,以加國人而言無可厚非,但對負責接待亞洲移民的中僑而言,新法不一定最有利。
中僑行政總裁陶黃彥斌則重申,新例對非英法語系地區的專業技術人士仍有阻礙,這對解決加國勞工短缺無助。
中僑關注新例並未對所有地區來源的申請一視同仁。經調整的計分法,肯定對法語系國家移民方便了。
樂美森指出,移民部未能在九個月內清除積壓,滯留在系統內個案,以中國及伊朗申請人最多。另外,有關商業投資移民,由於要證明資產「合法取得」,問題是所遵何法,是當地還是加國的,條例未清楚說明。
中僑行政總裁陶黃彥斌則重申,新例對非英法語系地區的專業技術人士仍有阻礙,這對解決加國勞工短缺無助。
她舉例指來自中國的工程師,英語水準普通的話,又未婚,無親人在加,無工作安排則難以成功。這對加國整體吸納技術勞工無好處。
但她亦贊同新條例放寬家庭團聚,讓高齡子女可申請,殘障人士更可在境內申請,不過同居配偶一項則難以檢定,可能被濫用。同時胡以鈞認為五年居住兩年是實際安排,令人有實際時間可依循,因為過去是以動機去檢舉,並以一年居住不足一百八十三日為檢舉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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