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2年6月30日 世界日報
樂美森:移民政策應建監督機制
溫哥華律師樂美森認為,移民法是協助加拿大打造經濟社會文化基礎的重要法源和工具,他期待移民新法實施後,應注重落實的公平性,兼顧民主、人權和司法公正,讓新法更趨完善境界。
曾任中僑互助會主席的樂美森提出兩項具體建議,第一、他主張移民局應按照人口結構和經濟發展狀況,擬訂長期移民計畫,然後規劃每年的移民目標;第二、不妨考慮模仿美國,設置全球各國或地區移民配額制度,但應同時建立一個公共監督的機制。
樂美森說,建立具宏觀視野的移民計畫,對於以移民利國的加拿大非常重要,另一方面,鑑於移民審批過程可能出現不公平或歧視等偏差,要由獨立監督機制來介入,盼能促成移民公共政策和行政流程更趨透明化、制度化和合理化。
華人社群應發出建言和聲音
樂美森呼籲,華人社區如有正面建言,應當仁不讓發出聲音。他也盼望,華裔社區應發揮影響力,協助加國移民政策從「色盲」的公正角度出發,跨越族裔、膚色和其他狹隘的侷限,共同建構一個公平、合理遊戲規則。
移民評分門檻高有遺珠之憾
樂美森認為新例有些地方修改得蠻有道理,可望增加加拿大吸納移民的優勢,但整體來看門檻嫌高,可能造成遺珠之憾,對吸納移民人才不利。
樂美森指出新評分制有値得肯定的部分,譬如放寬年齡上限,從44歲提升至49歲,就相當合理,因為這與加國人口結構趨勢吻合。其次、技術移民的各項評分辦法大致都有一套可依循的客觀評核標準,可望大幅減少移民官裁量的主觀因素干擾。
樂美森指出,他對新移民法施行後衍生的結果,看法並非很樂觀,譬如某些具有一技之長的移民,可能通不過新制度的關卡,造成人才流失。他指出,新法的追溯條款造成殺傷力及審核的行政拖延,都可能造成反效果,使一些對移民加國寄以厚望的人打退堂鼓。
重新思考語言項目設限爭議
至於有些人批評新計分制在語言項目針對華人設限。樂美森認為,這是將問題過度簡單化的粗糙看法。他指出,約3年前移民法曾擬議對申請人語言條件設限,引起華人社區反彈,而新法很有技巧地變相推陳出新,譬如語言項目舊制訂為15分,移民法草案改為20分,後來又提高到24分,提升幅度很大。且要求精通兩種官方語言才能得滿分,這在政治立場上似乎難以挑毛病。
但樂美森認為,語言項目的新規定應不是針對某族裔而設限,問題出在評分標準強調須精通英、法語,對來自非英、法語系國家的移民申請者,包括兩岸三地華人,不甚公允。
從移民新例設計來看,即使能網羅到高學歷、語言能力強的移民,來到加國後是否能找到工作,恐怕非絕對有把握,這仍有待其他條件配合,譬如加強移民外國學歷認證、逐步開放移民專業人才考照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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